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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复盘全球数字货币监管政策与市场趋势

发布时间:2018-09-16 11:25:31 所属栏目:佳作 来源:链得得
导读:数字货币自诞生之日后,随之而来的代币破发、集资诈骗、交易所被盗等事件层出不穷。据链得得App记录,2017年9月4日,数字货币及ICO在中国正式定性为非法集资,并明确禁止任何代币发行融资活动。央行曾多次发布公告,提醒投资者数字货币的风险。2018年8月26

2018年3月7日,俄罗斯财政部日前草拟法案,明确用加密数字货币替代俄罗斯法定货币卢布属于犯罪行为。俄副财长Alexei Moiseev透露,财政部起草的法案列出了一些应承担严重的法律责任的罪行,其中包括发行和接收替代货币及加密货币支付。

2018年3月11日,俄罗斯已经完成了《数字金融资产》(On Digital Financial Assets)联邦法案的初稿,草案规定了数字金融资产的创建、发行、存储及流通过程中产生的关系,以及智能合约下各方权利需要履行的义务。同时对加密货币、数字代币和挖矿进行了明确定义,同时合法化了挖矿行为。

2018年3月20日,俄罗斯总统普京制定的有关虚拟货币和ICO监管的联邦法案提交,涉及数字金融资产和筹集资金的代替手段。法案将加密货币和代币定义为数字金融资产,而非法定货币,不能用于支付俄罗斯的商品和服务,只允许通过已被授权的加密货币交换运营商进行交易。并为ICO建立Know-Your-Customer(KYC)规则。

2018年5月22日,俄罗斯国家杜马、即下议院一审通过了数字金融资产法议案。二读和三读原定7月1日进行,后推迟到9月。

越南

2018年4月11日,越南总理签署关于“加强对比特币和其他数字货币管理的法律框架的指示”。框架内容包括国家银行SBV应指示信贷机构和中介支付服务机构不要进行数字货币的非法交易;SBV将与公安部合作,处理使用数字货币作为支付手段的行为;财政部将引导上市公司、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不进行涉及数字货币的非法发行、交易和经纪活动;用于挖掘虚拟货币的硬件进口应受到限制;公安、工贸、信息、通信、司法等部门应加大与数字货币有关的营销诈骗活动的调查、预防和处理。

2018年7月26日,据当地日报Vietnam News报道,越南证券委员会(SSC)日前发布声明,禁止本国上市公司、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参与任何与加密数字货币有关的发行、交易和经纪活动,并要求它们遵守反洗钱的法律规定。

2018年8月,越南国家银行(SBV)警告民众,数字货币在越南不是法定货币,并且禁止发行、使用和供应数字货币。违反此规定的人将会别罚款150-200万卢比(约合6500-11000美元)。根据越南新版刑法规定,提供和使用非法的付款方式也可能是犯罪行为。

泰国

2018年6月8日,泰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发布数字资产交易监管细节,旨在规范数字资产交易。SEC要求所有市场参与者包括数字资产交易的ICO发行人、数字交易所、经纪人和交易商必须在生效日期后的90天内向泰国SEC注册;对个人投资ICO设置数额上限,并向数字交易所按照交易量收取年费。

2018年7月3日,泰国通过《数字资产商业法令》,赋予数字资产货币和证券的双重属性,如何判定取决于加密货币的用途和开发目的:用作商品交换媒介时定义为“数字货币”,参与投资或接收特定商品时定义为“数字通证” 。

2018年7月4日,泰国证监会(SEC)公布有关数字token的监管法规。新规主要集中于ICO方面,要求:发行方必须为遵循泰国法律注册的公司;对机构投资者、拥有超高资产净值的个人投资者、风投公司和私募股权公司,ICO可无限制发行,但对散户投资者募资额不得超过30万泰铢、约合9050美元;ICO发行只能接受一种法币——泰铢和七种加密数字货币,分别为比特币(BTC)、比特币现金(BCH)、以太币(ETH)、以太经典(ETC)、莱特币(LTC)、瑞波币(XRP)和恒星币(XLM)。

3、采用监管沙盒地区

英国

2017年9月,英国FCA首次警告投资者ICO项目可能存在欺诈,但仍然处于默许的态度。

2018年2月22日,英国议会财政委员会宣布从即日起开展对加密数字货币和区块链技术相关问题的调查。调查涵盖:查看加密货币在英国的作用,对消费者、企业界和政府的潜在“机遇和风险”;调查区块链等分布式账簿技术对金融机构、央行和金融基础设施的潜在影响;彻查英国内阁、央行和金融市场行为监管局对加密货币采取的监管应对举措,细察监管可能怎样既为消费者和企业提供保护,又不扼杀创新。

2018年3月2日,英国央行行长马克·卡尔尼(Mark Carney)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数字货币并未对金融稳定造成重大风险,但是时候将数字货币和相关资产的监管标准同其它金融系统保持一致,而不是直接禁止它们。支持实施打击非法与欺诈行为的监管措施。

2018年3月22日,英国财政大臣 Philip Hammond 将宣布成立一个政府加密资产特别工作小组,由英国央行、财政部和金融行为监管局(FCA)共同参与。

2018年4月6日,英国金融行动局(FCA)发布《对于公司发行加密代币衍生品要求经授权的声明》,表示为通过ICO发行的加密代币或其他代币的衍生品提供买卖、安排交易、推荐或其他服务达到相关的监管活动标准,就需要获得FCA授权。

2018年4月19日,英国央行(BOE)行长卡尼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数字资产生态系统需与金融体系的其他部分保持同样标准;数字货币具有“极端的波动性”,由于这种波动性的存在才无法被作为货币。不过在未来的某个时候不排除对其保持开放态度;政府并非要隔离或取缔数字货币,而是监管数字资产生态系统的各个要素;监管是必要的;赞同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将数字货币归类为证券,并由SEC管制数字货币的发行与交易。

2018年5月26日,英国金融行动局(FCA)表示,正在调查24家涉足加密数字货币业务的未获授权企业,以此判断他们是否可能在开展需要FCA授权的受监管经营活动。FCA并不监管数字货币,但监管数字货币的衍生品,并表示,将视ICO结构组成方式逐个案例监管。仅今年,FCA就已经启动数字货币相关的七起举报报告。

2018年6月11日,英国金融行动局(FCA)公布向其监管的银行CEO致信,警告处理加密数字货币业务可能面临的风险。信中敦促银行,如果涉及被FCA视为“加密资产”的活动,就要加大对客户活动的审查力度,应采取一些降低金融犯罪风险的举措,比如开展对关键个人的尽职调查,保证现有金融犯罪框架充分反映加密货币相关活动。

新加坡

(编辑:辽源站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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