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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金融法院发布《股票处置规定》 首创大宗股票司法协助执行新模式

发布时间:2019-11-22 00:29:09 所属栏目:经验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导读:11月21日,上海金融法院正式发布《上海金融法院关于执行程序中处置上市公司股票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股票处置规定》),创新性地构建了大宗股票全新处置模式大宗股票司法协助执行方式。 《股票处置规定》总计41条,全面规范了执行中处置上市公司股票

   11月21日,上海金融法院正式发布《上海金融法院关于执行程序中处置上市公司股票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股票处置规定》),创新性地构建了大宗股票全新处置模式——大宗股票司法协助执行方式。

  《股票处置规定》总计41条,全面规范了执行中处置上市公司股票的基本要求和工作程序,执行法官只要“按图索骥”就可以确定大多数案件的“路线图和时间表”,确保执法统一,提升执行质效。

  其中,关于大宗股票司法协助执行方式是一大亮点。其重点在于:一是明确了大宗股票的分拆条件及数量限制,二是明确了大宗股票处置公告的内容,三是明确了保证金的标准,四是明确了询价竞买的方式及规则,五是明确了价格优先——时间优先——数量优先自动匹配成交规则,六是明确了成交价款的支付方式和保证金的退还方式,七是明确交易费用免除及税费负担义务。

  今年来,上海金融法院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591件,其中涉及大宗股票处置的案件达40余件,涉及处置股票的总市值超过80亿元,相当比例的执行案件中待处置上市股票超过了总流通股的5%。

  上海金融法院副院长肖凯表示,“制定《股票处置规定》,构建大宗股票司法协助执行方式是上海金融法院加快推进金融审判执行机制创新,不断提升金融司法服务水平的又一重要举措,将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营造更好的金融法治环境。” (孙越)

(编辑:辽源站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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