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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关于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实施意见》全文

发布时间:2019-11-17 10:24:59 所属栏目:电子商务 来源:站长网
导读:(讯)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18〕2号)精神,加快我市供应链创新与应用,促进产业组织方式、商业模式和政府治理方式创新,经市政府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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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讯)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18〕2号)精神,加快我市供应链创新与应用,促进产业组织方式、商业模式和政府治理方式创新,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四个着力”“三个推进”,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供应链与互联网、物联网深度融合为路径,以信息化、标准化、信用体系建设和人才培养为支撑,创新发展供应链新理念、新技术、新模式,高效整合各类资源和要素,提升产业集成和协同水平,打造大数据支撑、网络化共享、智能化协作的智慧供应链体系,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我市经济竞争力。

(二)工作目标

到2020年,培育1—2家供应链领军企业,打造一批适合锦州市情的供应链发展新技术、新模式,基本形成覆盖我市重点特色产业的智慧供应链体系。供应链在促进降本增效、供需匹配和产业升级中的作用明显增强,成为推动我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支撑。

二、重点任务

(一)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1.积极推进农业产业组织体系创新。

(1)建立农业供应链体系。鼓励涉农大型企业和组织采取股份制、合作制等形式,整合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资源,建立集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和服务等于一体的农业供应链体系。发展种养加、产供销、内外贸一体化的现代农业,延伸农业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共享二三产业增值收益。(牵头单位:市农委;配合单位:市海洋渔业局、市商务局、市供销社)

(2)鼓励承包农户融入农业供应链体系。推进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并行,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鼓励农民合作社创新发展专业合作、股份合作、合作社联合等多种类型的合作社或联合社。推进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为小农户提供农业生产全程托管或部分托管服务。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引导农村承包地采用土地流转、股份合作、农业生产托管等方式融入农业供应链体系。(牵头单位:市农委;配合单位:市供销社)

2.大力提升农业生产科学化水平。

(1)建设农业供应链信息平台。大力推进农业农村大数据建设,建立农业数据调查分析系统。大力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工程,探索12316服务新模式,建立开放式应用平台。推动建设农业供应链信息平台,集成农业生产经营各环节的大数据,共享政策、市场、科技、金融、保险等信息服务,提高农业生产科技化和精准化水平。(牵头单位:市农委;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市海洋渔业局)

(2)促进农业生产向消费导向型转变。优化种养结构,扩大优质水稻、专用大豆、特色杂粮种植面积,积极推广辽育白牛等优质特色草食畜牧业,加快发展海参、对虾养殖业,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建设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促进产销衔接。(牵头单位:市农委;配合单位:市海洋渔业局、市商务局、市供销社)

(3)开拓农业供应链金融服务。鼓励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主动创新供应链融资产品,加大对优质企业提供供应链金融服务的投入和支持力度。支持订单农户参加玉米、水稻、小麦、大豆、花生等大田作物和日光温室保险,支持产粮大县开展玉米、水稻、小麦农业大灾保险试点。鼓励畜禽养殖企业参加“牧担贷”。(牵头单位:市农委;配合单位:市金融办)

3.不断提高质量安全追溯能力。

(1)加强农产品和食品冷链设施及标准化建设。

发挥辽宁沟帮子熏鸡集团有限公司、凌海富民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锦州笔架山食品有限公司、北镇闾伊顺清真食品有限公司、辽宁绿源肉业有限公司等省级农产品冷链物流示范生产流通加工企业引领带动作用,构建覆盖主要产销地区的全程冷链物流骨干网络,完善低温物流园区和产地预冷集配中心布局,实现全程冷链物流“无缝衔接”。以标准托盘及其循环共用为主线,推广物流标准化,促进供应链上下游相衔接,降低流通成本和损耗。(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市农委、市海洋渔业局)

(2)构建基于供应链的重要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推动追溯数据统一共享,打造覆盖全市、统一开放、先进适用的重要产品追溯体系,针对肉类、蔬菜、水产品、中药材等食用农产品,婴幼儿配方食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植物油、白酒等食品,农药、兽药、饲料、肥料、种子等农业生产资料,将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全部纳入追溯体系,构建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全链条可追溯体系,提高消费安全水平。(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农委、市海洋渔业局、市食药监局、市科技局、市质监局)

(二)着力促进制造协同化、服务化、智能化

1.积极推进供应链协同制造。推动制造企业应用精益供应链等管理技术,加强产学研对接和成果示范应用,完善从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到售后服务的全链条供应链体系。依托大型核心企业组建产业联盟,推动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协同设计、协同采购、协同制造、协同物流,促进大中小企业专业化分工协作,快速响应客户需求,缩短生产周期和新品上市时间,降低生产经营和交易成本。(牵头单位:市经信委;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

2.大力发展服务型制造。加快发展基于供应链的生产性服务业,开发面向工业的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采用精准分析、在线运维、预测运营等关键技术,建设一批服务型制造公共服务平台,提供制造服务链融合利用、服务价值链协同等公共服务。鼓励供应链核心企业发挥优势,向供应链上游拓展协同研发、众包设计、解决方案等专业服务,向供应链下游延伸远程诊断、维护检修、仓储物流、技术培训、融资租赁、消费信贷等增值服务,推动制造供应链向产业服务供应链转型,提升制造产业价值链。(牵头单位:市经信委;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人民银行锦州市中心支行、市金融办)

3.有力促进制造供应链可视化和智能化。针对装备制造、汽车等重点行业需求,推动感知技术在供应链关键节点应用,促进全链条信息共享,协同制造,实现供应链可视化。开展智能制造和智能服务试点示范。对接国家智能制造专项,积极创造项目实施条件,挖掘一批重点项目。加快机械、汽车等行业供应链体系的智能化项目建设,培育一批智能制造系统方案解决供应商,加快人机智能交互、工业机器人、智能工厂、智慧物流等技术和装备应用,提高敏捷制造能力。(牵头单位:市经信委;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

(三)持续提高流通现代化水平

(编辑:辽源站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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